合格证发放、录取、学费及就业
1、合格证发放:我校将于4月初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,原则上按 4:1的比例向入围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,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考试成绩。
2、录取原则:对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且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,我校将按百分制分别折算其文化分和专业分,再按一定比例合成该考生的综合成绩,其中,高考文化分占综合成绩的30%,校考专业分占综合成绩的70%;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,择优录取。
综合成绩的具体算法为:
考生综合成绩=
3、学费:美术学(师范)专业学费均为每年8000元/人,视觉传达设计(师范)、环境设计(师范)专业学费为每年10000元/人,如2013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,则按新标准执行(具体以通知书为准)。
4、就业: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,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,也可返回生源地或其他省就业。